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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日 星期六

社論-陸資來台偷跑行為不值鼓勵

社論-陸資來台偷跑行為不值鼓勵
2009-05-02
工商時報
【本報訊】
 第三次江陳會之後,兩岸之間的氣氛可以說是達到空前未有的友善與熱絡,不只是陸客觀光團絡繹不絕,開放大陸資金來台投資也成了熱門的議題。開放陸資來台,不只是馬蕭在大選之前的政見,也是兩岸間更加緊密合作的必然步驟,目前政府相關部門,包括陸委會、經濟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會,都緊鑼密鼓地就其所轄相關業務範圍,研訂開放陸資的相關法令。根據經濟部對外發佈的訊息,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初期將採正面表列,期能在合理、有秩序的進展中引進大陸資金,參與台灣相關建設、活絡台灣金融市場。
 陸資進入台灣,將分為直接投資與間接投資兩大類型。前者對於國內公司直接注資,直接取得股份,合作參與經營,甚至取得經營權;後者則指在股票、期貨市場下單買賣,以財務性投資為主,不以取得經營權為目的。兩者相較之下,對台灣產業及廠商的影響,自然以前者為重,因此相關部會對於開放大陸資金直接投資的項目、金額、比例都審慎研擬,以免造成過度的衝擊。電信、金融、保險等行業,由於涉及的層面較為敏感,未來對陸資的開放,可預期其規範將更為嚴謹。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保險、電信對陸資開放的辦法還沒正式公布前,業者已經大張旗鼓,紛紛與陸資洽談、簽約。先有台灣幸福人壽負責人對外宣稱中國幸福人壽有意入股,接著遠傳電信更迫不及待地在4月29日與中國移動簽約,由中國移動以每股40元認購遠傳電信12%的股權,總交易金額約177億元。前述這些行為,實在讓人難以認同。關於陸資入股台灣保險業,金管會主委陳冲在回應立委建議時,曾表達「可以研究」,惟此事涉及兩岸金融開放程度的政策問題,目前尚無定論,但台灣幸福人壽在政策還沒定案並宣布前,就大剌剌地對外表示中國幸福人壽有意入股。遠傳電信是第一類電信事業,經濟部徵詢NCC開放陸資電信業來台投資項目時,NCC已經明白表示現在第一類電信事業不開放,至於第二類電信事業則可以開放。業者心知肚明,卻故意偷跑,甚至堂而皇之地宣布,似乎根本不把主管機關看在眼裡。
 業者要搶先機,以便先馳得點,這點外界可以理解。然而搶先機的方式很多,鴨子划水式的協商,甚至私下簽訂協議,均無不可,往後政策一旦開放,即能立刻拔得頭籌,贏得商業利益與社會尊重。遠傳電信在政策還沒有開放前,就這樣魯莽地公布與中國移動的合約與計畫,絲毫不理會政府的規範,作為一個眾所矚目的大企業集團,這樣的作為並不恰當,且為目前企業界積極推動的企業社會責任(CSR),樹立了一個反面的示範。
 台灣幸福人壽幾週前才因為違反保險業淨值為負值者不得購置超過一億元以上不動產的規定,以致被金管會處罰。殷鑑不遠,卻又參加信義計畫區D3土地的標購,完全不顧金管會前次處罰的緣由(淨值為負值)尚未解決,自行解釋係為履行與花旗銀行的合約,並且是代替台商陳忠明標購土地,甚至對外宣稱轉手之間可以獲利2億元。前項風波尚未平息,台灣幸福人壽竟不顧金管會迄今尚未開放陸資投資台灣的保險業,就對外宣稱中國幸福人壽將要入股,這也是絲毫不把主管機關放在眼裡的作法。
 我們之所以要拿這兩個不久前才發生的例子來討論,實在是有感於台灣的企業,對於政府的政策、法令,普遍視若無睹;從另一角度看,則是政府威信蕩然無存,都應該檢討。雖然這兩個例子中,台灣幸福人壽還沒有與中國幸福人壽正式簽約入股,遠傳電信與中國移動的簽約地點選在香港,非政府治權所能及,但這些違規偷跑舉動,都令人難以茍同。我們認為政府當局應該拿出魄力來,適時給予適當的處置,甚至在將來政策開放時,對這些公然偷跑的業者,給予相當的限制,以儆效尤。唯有這樣,才能讓遵守規定的業者,受到公平的對待,從而樂意遵守政府的法令規範。政府能有管理威信,企業能盡社會責任,台灣才有成為亞太金融中心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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