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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31日 星期日

规范制度阻止“贪官外逃”

规范制度阻止“贪官外逃”
www.harbindaily.com   2009-03-07 05:17


  据新华社北京 3月6日电(记者 顾瑞珍 崔清新)全国人大代表王洪军认为,贪官外逃虽然是个别现象,但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同时也对如何监管干部队伍提出了挑战。


  台盟中央在本次政协大会上提交的一份《关于建立健全官员滞留他国预警机制的提案》指出:“目前有些官员公费出国考察已经变异为公款旅游、购物、安排子女留学,甚至是部分贪官敛财或外逃的途径。”从外逃的主体上看,出逃官员均具有相当的级别或权力。

  提案建议,应加强和改进公职人员,尤其是一定级别的官员出入境管理。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对厅级干部出国考察应附加更为严格的审批条件,建立预警机制和工作机制,通过统计、分析和研究腐败分子外逃或资产转移的情况,掌握贪官外逃的信息和动态,制定预防措施,是防止贪官外逃的首要之举。

  台盟中央建议,建立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海外的报告和备案制度。根据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党员干部有义务将配偶子女移居海外并申请“绿卡”的情况向组织报告,故意隐瞒不报的,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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